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基本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正文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关于对拖拉机驾驶证注销的公告
2018-01-19 10:25   来源:县农牧局

根据《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和《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拖拉机驾驶证予以注销,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与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联系。

联系方式:028-38810841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

2018年1月18日

附件【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予以注销的拖拉机驾驶证名单.xls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下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青神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公开统计 | 栏目更新 | 督查通报

主办: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青神县政府信息服务中心

蜀ICP备06019670号
Copyright?2009 by 青神县党政信息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用IE9.0浏览器浏览本站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