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政策查询提供情况
二、设定依据
(一)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6]202号)
(二)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部分烈士子女信息采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民发[2012]15号)
三、受理条件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含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其他参试及原8023部队退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
四、应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
(二)户口本、居民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个人档案内的原始资料。
五、办理流程
乡审、县局答复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按政策规定办理。
七、办理地点
青神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青神县竹艺大道旁)
八、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8—38829887
投诉电话:028—38829883
九、其它须知:
(一)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