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青神县川达碎石建材厂未依法取得相关环评手续,违法生产的处罚决定
2018-01-02 16:13   来源:县环保局

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来源:县环保局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环法青环行处罚字〔2017〕62号

2、处罚名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案

3、处罚类别:罚款

4、处罚事由:未依法取得相关环评手续,违法生产

5、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6、行政相对人名称:青神县川达碎石建材厂

7、行政相对人代码:92511425MA65QD405H

8、法定代表人:王理

9、处罚结果:已执行

10、处罚决定日期:2017.12.21

11、处罚机关: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12、地方编码:511425

13、当前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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