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权力类型 |
1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
? |
行政许可 |
2 |
社会团体登记 |
? |
行政许可 |
3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 |
行政许可 |
4 |
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 |
行政许可 |
5 |
对社会团体登记弄虚作假、1年内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 |
行政处罚 |
社会团体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 |
6 |
社会团体出租出售证书印章、非法开展活动、不按规定变更登记和接受监督检查、擅设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等的处罚 |
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
行政处罚 |
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
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
7 |
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被撤销登记社会团体继续开展活动的处罚 |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 |
行政处罚 |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 |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
8 |
民办非企业登记弄虚作假、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处罚 |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 |
行政处罚 |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 |
9 |
民办非企业出租出售证书印章、非法开展活动、不按规定变更登记和接受监督检查、设立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等的处罚 |
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
行政处罚 |
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
设立分支机构的 |
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
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
10 |
未登记或被撤销登记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
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
行政处罚 |
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
11 |
违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行为及管理办法的处罚 |
未依法履行变更、终止手续的。 |
行政处罚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设立许可证的 |
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 |
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
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
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
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
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
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
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
12 |
有关单位拒绝出具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和非法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服务的处罚 |
有关单位拒绝出具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的 |
行政处罚 |
非法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服务的 |
13 |
违反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
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
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 |
非法集资的 |
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
14 |
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它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
? |
行政处罚 |
15 |
对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
? |
行政处罚 |
16 |
对擅自涂改、移动和毁坏地名标志的处罚 |
? |
行政处罚 |
17 |
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 |
行政处罚 |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 |
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 |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及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 |
非法从事殡葬服务的 |
炒买炒卖或预售墓位、墓穴的 |
18 |
对违反退役士兵安置有关规定的处罚 |
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 |
行政处罚 |
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 |
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
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
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
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
19 |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 |
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
行政强制 |
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 |
20 |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 |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机关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
行政强制 |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 |
21 |
婚姻登记 |
? |
行政确认 |
22 |
社会福利机构资格认定 |
? |
行政确认 |
23 |
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 |
? |
行政确认 |
24 |
收养登记 |
? |
行政确认 |
25 |
办理老年优待证 |
? |
行政确认 |
26 |
优抚金给付 |
三属、残疾军人、复原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红军失散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义务兵优待金给付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和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给付 |
27 |
退役士兵资金给付 |
? |
行政给付 |
28 |
社会救助资金给付 |
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城乡医疗救助金给付 |
临时生活救助补助金给付 |
农村五保供养金给付 |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付 |
自然灾害救助金给付 |
29 |
社会福利资金给付 |
孤儿基本生活费给付 |
行政给付 |
“三无”老人基本生活费给付 |
30 |
年检 |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
其他权力类别 |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
福利企业年检 |
社会福利机构年检 |
31 |
伤残评定、烈士评定、区划调整、驻地迁移以及建设公墓的审核 |
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军人,因战因公负伤的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公务员、参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参加军演、军训、军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及其他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伤残等级评定审核 |
其他权力类别 |
烈士评定审核 |
市、区县、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 |
建设公墓审核 |
32 |
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备案 |
社会团体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备案 |
其他权力类别 |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银行帐号备案 |
33 |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
? |
其他权力类别 |
34 |
地名的命名、更名 |
? |
其他权力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