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承办股室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职责依据 |
1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对外开放及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落实县委、县政府投资促进工作部署,制定投资促进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投资促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投资促进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制定政策有重大失误的。3.对需要保密的文件管理不到位,导致泄密问题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5.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县投促局“三定”方案二、主要职责(一),三、内设机构及职责(一)办公室(二)对外合作股(三)投资促进服务股 |
负责县领导参加省、市、县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的服务工作。 |
对外合作股 投资促进服务股 |
负责起草有关投资促进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
办公室 |
负责拟定对外交流和经济合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政策规定。 |
对外合作股 |
2 |
负责跟踪促进重大投资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相关项目落地。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
负责驻外招商分局的管理和联系工作。 |
对外合作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制定政策有重大失误的。3.资金统计汇总数据严重失真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5.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县投促局“三定”方案二、主要职责(二),三、内设机构及职责(二)对外合作股 |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和资金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
对外合作股 |
负责对各部门和驻外招商分局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 |
对外合作股 |
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
对外合作股 |
3 |
根据产业发展现状,负责制定和更新产业招商目录,确定本县重点招商产业,并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核、把关、准入、协调工作。 |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跟踪、落实和项目前期建设的全过程服务。 |
对外合作股 投资促进服务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问题。3.制定政策有重大失误的。4.对跟踪促进重大投资项、督促相关项目落实责任等指导推进不力,造成重大不良影响。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5.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县投促局“三定”方案二、主要职责(三),三、内设机构及职责(二)对外合作股、(三)投资促进服务股 |
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审核、把关、准入、协调工作。 |
对外合作股 |
4 |
负责投资环境营销,包装和推介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组织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开展与大企业、大集团和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工作。 |
负责组织承办招商引资活动,推荐全县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承接产业转移。 |
对外合作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吃拿卡要等问题。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6.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县投促局“三定”方案二、主要职责(四),三、内设机构及职责(二对外合作股(三)投资促进服务股 |
负责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的宣传推荐,对全县软环境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各类经济机构和大企业、大集团到我县兴办企业、购买产品或参股企业。 |
投资促进服务股 对外合作股 |
5 |
负责落实区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资项目;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
负责协助签约企业办理各类手续,并及时了解解决企业建设和生产过程的问题。 |
投资促进服务股 对外合作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吃拿卡要;3.不依法履行职责,对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或不及时处理投诉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6.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县投促局“三定”方案二、主要职责(四),三、内设机构及职责(二对外合作股(三)投资促进服务股 |
负责根据产业发展现状,制定和更新产业招商目录,确定重点招商产业。 |
6 |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使用情况跟踪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收集、通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网建设。 |
负责与驻外分局和各行业商协会联系建立合作关系,建立招商引资信息网络,捕捉、收集、整理招商引资信息,编制招商引资项目以及项目信息库建设。 |
投资促进信息股 对外合作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对招商引资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收集、通报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作开展的。3.对招商引资网络维护不力,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3.《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4.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县投促局“三定”方案二、主要职责(五),三、内设机构及职责(二对外合作股(四)投资促进信息股 |
负责招商引资网络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做好对外宣传。 |
7 |
负责研究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国内外同类产业投资促进政策,研究国内各地投资促进发展趋势,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相关工作对策和建议。 |
负责及时收集、研究国内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意见。 |
投资促进服务股 办公室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制定政策有重大失误的。3.对需要保密的项目信息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信息泄露问题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5.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县投促局“三定”方案二、主要职责(六),三、内设机构及职责(一)办公室(三)投资促进服务股 |
8 |
负责指导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投资促进工作和投资促进人员培训工作。 |
负责制定每年招商引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提高招商队伍业务素质。 |
办公室 对外合作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对各招商引资单位进行指导工作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5.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县投促局“三定”方案二、主要职责(七),三、内设机构及职责(一)办公室(二)对外合作股 |
9 |
负责建立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
负责指导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投资促进工作,制定招商引资考核细则并对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实施考核。 |
对外合作股 办公室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制定政策有重大失误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5.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县投促局“三定”方案二、主要职责(八),三、内设机构及职责(一)办公室(二)对外合作股 |
10 |
承担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负责组织安排好临时外出招商工作,按时向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承办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办公室 对外合作股 投资促进服务股 投资促进信息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2.制定政策有重大失误的。3.对需要保密的项目信息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信息泄露问题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5.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县投促局“三定”方案二、主要职责(九),三、内设机构及职责(一)办公室(二)对外合作股(三)投资促进服务股(四)投资促进信息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