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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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申请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规格为33mm?X?48mm的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3、《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4、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签注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详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2、申请人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需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需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派遣函,并提交复印件2份;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港澳商务,需提交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详细】

收费依据和标准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加注:20元/项次、100元/多次。【详细】

办理地址及相关

      受理民警将《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交申请人,并告知其领证时间。
    办理地点:
      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办理。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28-38862001?【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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